取保候审的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到派出所的传唤电话后而不过去会怎么处?
犯罪嫌疑人在期间,在接到派出所的电话传唤后,不主动的去派出所而采取躲避的办法,派出所将会作出何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这项规定中已经说得十分清楚了,在传讯的时候不及时到案的,有以下处理方法: 1、没收保证金; 2、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 3、变更为监视居住; 4、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