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的“介宾结构”是指什么?
介词是虚词,不能单独做句子成分。主要用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之前,组成介宾结构。在句子中常做状语,表处所和时间的可以做补语(只有于、在、自、向、往等几个介词可以组成表时间和处所的介宾结构)。 例一,两个黄鹂呜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杜甫《绝句》) “呜翠柳”的意思是“鸣于翠柳”。“于翠柳”是表处所介宾结构。它在动词“鸣”的后面,组成动补结构,做句子的谓语。此例的特点是介词“于” 被省略了。 例二,苟利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 出句是一个复句,句义是:“苟(如果的意思)利国家,生死以之”。“苟”是连词,不划句子成分。“利国家”是“有利于国家”的意思。“利”字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于国家”是介宾结构,介词“于”省略了,这是述补结构担当第一分句。“生死以之”是述补结构充当第二分句。“以之”是介宾结构,“之”是代词,此例的特点是省略了宾语“之”,保留了介词“以”,这种语法现象在古汉语中常用,但也是有条件的,“之”所指是前文必须出现过的。本例“之”是指第一分句中提到的“国家利益”。 对句是简单句。“岂”是副词,表反问。“因祸福”是介宾结构做状语。“避趋”是动词,宾语“之”是代词,指避趋的地方。古人把“之”字当虚词。(参看,《王力近体诗格律学》P.177,中国诗人……把代名词“之”字认为助词……)。 此联“苟”与“岂”相对是连词与副词相对;“利”与“因”是动词与介词相对;“国家”与“祸福”是名词相对;“生死”与“避趋”是动词相对;“以”与“之”是介词与助词相对 例三,畅以沙际鹤,兼之云外山。(王维《泛前陂》)。“以”与“之”是介词与助词相对。 例四,鸠形将刻杖,龟壳用支床。(王维《春日上方》)。这是一联介宾结构倒置的句子。顺之:将鸠形刻杖,用龟壳支床。“将鸠形”是介宾结构做句子的状语,“刻杖”是动宾结构做谓语,对句“用龟壳”和“支床”都是动宾结构,属连动型谓语句。此例的特点是介词“将”倒置在名词“鸠形”之后。在对仗中,介词与动词做对仗。 例五,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鹭洲。(李白《登金陵凤凰台》)。 出句的意思:“江上那三座山峰若隐若现地有一半落在青天外。” 对句的意思:“白鹭洲从中把长江分为二水。”“从中”是介宾结构做状语,介词“从”省略了,但是从古汉语来说,名词、代词本来可以做状语。汉语的语法有很好的稳固性,但也是处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的。稳固性是相对一定时期而言,发展是相对人类的语言文字历史而言。古汉语中介词只有“于(於、乎)、以、为、与”等几个,现代汉语介词常用的就达三十之多,因而一教科书说,是名词功能扩大了。这一提法不合乎汉语发展规律的。 例六,来往皆茅屋,淹留为稻畦。(杜甫《自??西荆扉且移居东屯茅屋》)。“皆”与“为”是副词与介词相对。 例七,闻道故人当邂逅,便临近馆为迟留。(沈遘《过冀州》)。“当”与“为”是副词与介词相对。 以上例子基本上概括了介宾结构在对偶句中的灵活表现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