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请帮忙,急!一对夫妻,他们婚后有2套房产。夫妻二人
一对,他们婚后有2套房产。夫妻二人一共育有5个儿女。 丈夫因治病去世,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去世后,他的母亲,配偶,5个儿女健在。 按照继承法,他们7个人都是第一继承人。 不久后,他的母亲去世,并无留下任何遗嘱。 另补充一点,他有一个哥哥,但他哥哥在他去世前早已经去世。 现在,他的配偶需要立遗嘱,把2套房产的全部产权给予儿子 那么,她的遗嘱要将2套房产的产权全部给予一个人是否合法?(如果在5个子女都没有反对的情况下) 另外,在她立下遗嘱的同时,5个子女如果都私底下协议放弃父亲一半遗产的继
1、2套房产都是在婚后取得,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男方去世后,由于其生前并没有立下遗嘱,因此,属于他的产权部分将作为遗产,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即:他的母亲,配偶及5个儿女。 2、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的规定,属于男方的遗产为1套房子,七个继承人分别继承1/7。 3、不久后,男方的母亲去世,并无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属于男方母亲的1/7产权,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共同继承。男方母亲的继承人应是男方和他的哥哥,每人各得母亲遗产的1/2,该套房子产权的1/14。由于男方和他的哥哥都已去世,应由他们继承的产权部分由他们的子女代位继承(具体份额不再赘述)。 4、现在男方的配偶要立遗嘱把2套房产全部给予儿子,是不可以的,因为她并不持有2套房子的全部产权,将不属于她的产权部分赠与儿子,侵害了其他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其他5个子女都不反对也不行,因为男方哥哥的子女还依法享有继承男方母亲 遗产得到的部分产权。 5、在她立下遗嘱的同时,5个子女如果都私底下协议放弃父亲一半遗产的继承权,也不能使她(男方配偶)所立下的遗嘱生效,理由非常简单:一是她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二是放弃遗产继承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 6、生前没有立下遗嘱的遗产继承,适用《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 7、进行遗嘱公证并指定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