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砸伤后的赔偿问题我和女友准备十一结婚,最近在电器商场逛家电出门
我和女友准备十一结婚,最近在电器商场逛出门时被他们门口突然掉下来的广告灯箱砸伤了。我是多处软组织挫伤,医院出示了6天的假单。我女友头顶被砸伤和划伤了一个近15cm的口子。有5cm可见头骨。头骨也有轻微的划伤。当晚送至急诊进行缝合救治,在24小时监护病房观察一夜后转入住院病房。可是在救治时全部的头发都剪掉了。电器商场表示会负事故责任。我想问一下。我们可以向对方提出哪些赔偿要求?现在事情发生后,我们十一结婚和拍婚纱照等肯定是不成了。在精神赔偿这块我们在什么范围内是合理的呢? 幸福转瞬转瞬即逝,满眼血泪,无语,
前面三个回答,我认为“北方狼”更实际些。 但,应该没有“北方狼”所述那么简单。 本人,有切实经历,总结了些实际经验,供你参考吧。 一,鉴定。 通常的程序是,委托律师(不要花太多钱,请律师。最好能通过朋友或亲戚介绍),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或者伤情鉴定。在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是,鉴定机构只接受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的委托,而不接受公民个人的委托。所以,你必须通过律师函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你需要在官方网站上查一下,法院只承认经过核准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就是说,并不是随便谁都可以做鉴定的。需要查一下。 鉴定的用处,在于确实实际损失。也就是到底要向事故责任方索赔多少——是由鉴定结论决定的。不是我们想要多少,就要多少。 二,因果关系。 需要各种相关证据,来证明,是在何时,何地,被何物所伤。 证明你们是在正常的,合法的,合理的行走中。 比如,当时,是否报警?如果有警察的证明就最好了。没有警察的证明,是否有周围群众的证明,证言。 再或者,“电器商场表示会负事故责任”有没有书面的证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据,比如,商场人员到看望过你们,就需要医护人员佐证——你们的受伤与商场有直接关系。 三,保留好关键且必须的书证,住院的各种相关票据,X光照片,诊断证明,车票,误工证明,收入证明等等。 四,出不出院并不是最关键的,更实际些的,应该是医生处方中的“休假”建议。如果医生给你的建议是“休养一年”那就“深”了(北京话,意思是:有得玩了)。 五, 医疗费:挂号费,建病历/档案费,医疗费,诊断费,化验费,总之,医院的所有票据一张都别少。 误工费:医生建议休假多少天,为准。误工费,要你单位开收入证明,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北京地区现在通常以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好象一年三万六千多,一个月是三千出头。各地不一样。 护理费:住院期间的护工费,凭实际票据核准。如确实有医生诊断建议需要伤者家属在家里护理的,按该家属的实际收入损失计算,比如伤者的母亲在单位上班,每月4000元。那就按实际护理天数算,总之,别说护理伤者的家属没工作/没收入。 交通费:每次到医院看病的出租车票,要和挂号费等医院票据相一致。伤者直系家属从外地来看望,护理而产生的交通费。 住宿费:伤者直系家属从外地来看望,护理而产生的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看你实际住院天数。 营养费:原则上,需要医生明确“加强营养”的建议。不太容易索赔到。因为通常医生不会这么建议。 最重要的就是伤残/伤情鉴定。精神损害也是由鉴定结论来的。 如果鉴定结论连轻伤都算不上,精神损害也就谈不上了。 反之,如果鉴定为十级伤残(最低一级),北京地区就相当于四万人民币(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相对应的就是一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现在,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大体己形成共识,伤残十级对应精神损害十万元。即十级伤残是一万元精神损害,一级伤残是十万元精神损害。如构不成伤残,只构成轻/重伤的话,大约不超过一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吧。 最后说一下,你和你女友,应该继续到医院要求医生开“建议休息”证明,尽可能长一些,也可佐证伤情严重。 建议,如果构不成伤残级别的话,也要申请一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你在北京地区的话,可以联系我。给我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