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办浙江省居住证?
何处办浙江省?
流动人口同时符合“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在本市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年以上、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无犯罪记录七项条件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同时规定,荣获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经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可以不受有关条件限制。为了加强对居住证的管理,《条例》还建立了科学的居住证退出机制。  同时,《条例》从流动人口、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三个层次对所有流动人口所应当享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