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JB9001A中830不合格品控制请问不合格品审理要求或程序
请问不合格品审理要求或
大体上是,细节不写了 4.程序 4.1基本要求 4.1.1不合格品的识别 各过程检验人员在产品实现的各阶段,按策划规定对采资、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以识别不合格品。 4.1.2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 a) 对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按进行标识按《标识和可追溯控制程序》 执行。 b) 无论在哪一过程(如采购、生产、转运、仓贮或测量等)发现不合格品均由检验人员进行识别,责任部门及时挂“不合格”标牌或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予以隔离,等待处置。 4.1.3记录 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有关的检验数据按有关规定记录在相应的检验、监视和测量记录表中。 4.2 评审和处置 4.3经授权人员批准,必须时经顾客批准,可采取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4.4当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不合格品时,本公司应分析原因,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如调换、修理、赔偿或按其他规定的处理,并按A类产品质量问题对待。必要时由销售部与顾客协商处理,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4.5 纠正措施 4.6 保持不合格品的性质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记录。 5. 相关文件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