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由原、被告双方就庭前证据交换程序中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为什么会有“对证据质证”的说法呢?中都是需要对证据的哪些方面进行质证?
对证据质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各自提供的证据进行询问质证的过程 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证据必须经过当事人在法庭上质证 证据应当上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但是仍然接受当事人的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