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期离职上一个月的班拿半个月的工资合法吗?我在一个厂里上了一个
我在一个厂里上了一个月的班是从7月15 号—8月15 号,还是在适用期但是我不想干了,他却只给我半个月的工资,我的离职已经都交上去了,还让我在公司上一个星期的班,请问这样合法吗?
如果你还在试用期,那么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规定,随时离开用人单位,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力。且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0.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的规定,足额发给你工资。 单位不放你走,只发给你半个月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对于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单位住所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支付克扣你的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