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上市需具备什么条件?交哪些相关费用?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 购房人需要交的费用共由四个部分组成: 1. 房价款: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建筑面积。 2. 税款:(1)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即2%。(2)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3)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4)公共维修,购房款的2%。 3. 在申办产权过程中的费用:(1)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3)印花税,每件5元。 4. 物业管理费。北京地区一套60平方米的多层住宅,每年360元左右,一套60平方米高层住宅,每年720元左右,取暖费另算。 经济适用住房政府给予购房人很大的优惠,尤其土地采取的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所以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时,买方需交纳3%的土地出让金,其它的权利同商品房一样。 目前常用的有以下三种付款方式: (1)有条件的购房人采取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的开发商给予打折优惠,在优惠价格总数首次交95%的房价款,待购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证以后,再付清另5%的余款。 (2)公积金贷款。有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可以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具体方法:首先借款人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初审,确定是否可以贷款,以及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担保的形式、还款的方式;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审批,受委托银行向个人发放贷款。由于公积金贷款目前规定的最高额度较低,北京市为39万元,对购房款不足的购房人还可采取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形式。 (3)商业性住房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条件和方法:①借款人首先要同售房人订购房合同,并且已付购房款的20%以上首付款;②售房人或开发商同银行签订合作协议;③借款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以及购房合同和已交首付款凭证到银行或开发商处填写借款申请表;④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⑤银行对借款人申请进行审批;⑥借款人领储蓄卡、开户并签订借款合同;⑦办理抵押、担保、质押和保证等有关手续;⑧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