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压过高,家电烧毁谁的责任我住的小区的电线的产权属于三家单位的,
我住的小区的电线的产权属于三家单位的,电力公司说属于专线,他们没有维护管理的义务。前段时间电压忽高忽低,电力公司来检测了,说不适合送电,但天气热,有居民说要送,物业管理的电工就送电了,导致我的电器烧毁! 物业公司没有及时通知到我,不能使用家用电器。我找了电力公司,他们说我们的线属于专线,是三家单位,产权不属于电力公司,他们没有维护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电力法XXX不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没有收取物业管理费,只是每月收取电费和气费(电费0.75每度,高于电力公司的0.55;气费2.1
此事需要调查清楚再出结论,建议把三家均作为被告,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