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消费税疑问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7年发生下列经济
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07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委托B企业加工轮胎40个,发生原材料的实际成本8000元,加工费用1600元,B企业加工轮胎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600元。7月10日企业将轮胎提回后投入生产(加工费及B企业代交的消费税均未结算),生产出10辆汽车于8月5日全部售出,售价为每辆40000元,货款未收到。8月10日实际交纳汽车消费税,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8%。 想请教各位的是: 1.答案中提及“因为加工轮胎而代缴的消费税不得在销售汽车交纳的消费税中扣除,所以这里要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
那是生产企业用轮胎生产轮胎,你要不是生产轮胎那就得交税,要不然是不抵扣的。 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