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被偷梁换柱由谁来负责某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一医疗机构检查时
某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一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机构药房销售给患者的某种药品没有说明书,随药交给患者的是一份厂家印制的“药品使用说明”。该说明中所述的功能主治超出了该药品经批准的说明书范围。药房负责人称,其在购进该药品时,包装盒里就没有说明书,只有“药品使用说明”。 执法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药品经营企业从厂家购进该药后,打开外包装取出说明书后,放入了厂家提供的“药品使用说明”,销售给医疗机构。 在对该医疗机构的行为进行定性处理时,执法人员产生了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该“药品使用说明”就是药品说明书,其功
他人岂能当自己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