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资后又进账问题。注册成功后,资本金大部分就被汇走了(汇到某
注册成功后,金大部分就被汇走了(汇到某企业账户) 借:预付账款-货款 贷:银行存款 之后,要求在年底前各股东把钱还回来。接着最近陆陆续续收到股东从个人账户转进来的款项,出纳居然还给开了“收到投资款”名目的收据,因为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就先挂账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暂收款 请教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做账务处理比较恰当呢?那个收据的名目要写什么比较在理?现在可以直接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货款对冲吗?问题补充: 收到股东投资款后,根据验资报告,这个分录已经做了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那么
收到股东的钱,收据内容:预付货款退回,把这些人的总合计款被写一张假的收据做账: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货款。 把真实的收据给每个股东做为投资的依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