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后对方反悔该怎么办?2004我与一亲戚经口头约定,购买对方
2004我与一亲戚经口头约定,购买对方一处房屋,商定,并于2005年底将房款如数付清,(当时并未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碍于情面,一直未将房产证要过来。2006年10月,有开发商计划开发该处房产周围土地,该房产将升值三倍。意向不到的是,此时该亲戚突然翻脸,竟对外谎称并未将该房屋出售与我,并且把我搁在一边,他自己直接与开发商谈判。我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我想跟他对簿公堂。请教各位专家,如果打官司,我有没有胜算?
楼上的这样就赚一分了. 你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那么在上你不是这幢房产的所有人.所有人仍旧是你的亲戚.所以他与开发商谈判你是没有权利干涉的.就这幢房屋而言,你是不可以主张权利的. 至于你们的购房合同,即使当时签定了,也只是证明你们之间有这个购房意向而已,至于是否实际履行,和实际履行后是否产生法律效力,那么另当别论.更何况你还没有签署合同. 我觉得就你这种情况虽然在房产上不可以主张权利,也就是不能把房子要回来.但是就你所说的情况,你的亲戚拿了你的钱却没有给你东西,是一种不当得利,有义务返还收到的房款.现在的问题就是你怎样向法庭证明你的亲戚的确拿了你的钱.首先就字据来说,没有落款,虽然可以通过笔迹鉴定证明是你小姨的笔迹,但是你将怎样证明你小姨拿钱和你的亲戚卖房给你之间是有所联系呢?你亲戚大可以抗辩说拿钱的是他小姨,与我没有关系,无法证明这就是购房款. 还有你说的"小姨承认房款已卖与我且房款付清"是一种视听资料,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视听资料是可以采纳作为证据的.但有一个条件,就是此视听资料必须在合法情况下取得,比如说不能在潜入他人住宅的情况下偷录的.另外视听资料必须有其他证据结合加以证明,如果单独作为证据使用证明力很低.如果你能拿到你小姨,三姨等其他知道你和你的亲戚之间卖房交易的人的的证言,那么还有一点希望.(如果开庭时,证人不出庭做证的话他的证言法官不会采信).但是我所说的这些证据即使你都能拿到,证明你亲戚拿了你钱这一点的几率也只不超过百分之四十.因为如果没有书证,仅靠证人证言,其证明力是不高的. 这就是整件事情我的看法,让你做参考.由你自己做选择.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记得一定要留下书证,涉及到政府部门的交易,比如房屋过户,一定要先查询下有什么必要的手续,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