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道《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作业题?1、如何认识行政法正当程序原
1、如何认识行政法正当程序原则? 2、如何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3、简述行政复议参加人的确定? 4、试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5、论行政诉讼适用的规则?
1、如何认识行政法正当程序原则? 正当程序是指“要求一切权力的行使在剥夺私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时,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具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程序是中立的而不是偏私的。 第二,程序是参与性的而不是恣意的。 第三,程序是公开的而不是暗箱的。 2、如何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体现国家权力‌,‌行使的行政职权和履行的行政管理职责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法。‌ 二、特征 (1)单方意志性‌法。只有行政机关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法。并且行政主体可以不经相对人同意‌,‌单方面作出实施行政行为的决定‌法。(2)效力先定性‌法。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被推定为合法有效的‌法。因为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如果被拖延履行就可能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使行政管理的连续性受到影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法。 (3)强制性‌法。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所作的行为‌,‌是一种职权行为‌,‌是行政权运用和行使的外在表现形式‌,‌所体现的是国家意志‌,‌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法。它表现在:一‌,‌行政主体在行政行为中所表达的意志是不允许相对人改变的 ‌,‌相对人只有遵从的义务‌法。商‌二‌,‌相对人不履行行政主体的决定或者命令时‌,‌拥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主体可以依法实施强制行为‌,‌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主体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 ‌ 3、简述行政复议参加人的确定?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当事人以及与当事人地位相似的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申请人(公民)的法定代理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和共同申请人、共同被申请人以及申请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此外,参与行政复议活动的还有证人、鉴定人,但他们参加行政复议,只是协助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与案件本身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以称之为其他行政复议参与人。 4、试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问题是行政诉讼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也是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诉讼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存在着一个受案范围,即并不是所有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当行政争议在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内,行政相对人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正确确立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切实兑现宪法所许诺的公民有关权利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宪政、弥补宪法诉讼制度的空白、防止宪法公民权被架空、宪法成为一纸空文的关键;也是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的关键所在。 (2)正确确立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扩大司法监督范围、保障法院司法独立、从司法角度实现“法治国”目标的关键。 (3)正确确立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我国及时有效解决各种行政纷争,在法治、文明的框架内化解矛盾,实现社会的真正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模式大致有三种类型: (1)列举式。列举式是指由行政诉讼法和其他单行法对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和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分别逐项进行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说,列举式是可以穷尽所有可以被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可是由于成文法自身的局限性,使这种理论难以成为现实。 (2)概括式。概括式是由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一个基本的抽象标准。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为司法机关逐步拓宽行政诉讼实际受案范围提供了先决条件,决定了其行政诉讼范围相对是广泛的。 (3)结合式。结合式是在一国的行政诉讼法中同时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来划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即既在原则上概括肯定了侵权可诉标准,同时又具有具体的范围标准进行逐项列举。 5、论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规则?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在需求所决定的。从法律关系的理论角度看,这种证据规则是为了实现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平等。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的确立,是平等司法原则通过法律技术改进为具体规则而实现的,是司法规则进步和科学化 的重要表现。从证据学的角度看,不同类型的诉讼证据的本质是相通的,都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这些材料的价值体现在与诉讼主体的 权利义务的关系上。诉讼主体所运用的证据材料若能使其在诉讼过程或诉讼结果上获得权利的实现,这种证据材料也便实现了其价值。因此,可以说,证据是和不同 的诉讼关系、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及其运作证据的方式相关联的,不同性质证据的诉讼决定了不同的证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