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业务员,试用期的工资是1000元,12月7号正式上班,?
我是公司的员,试用期的工资是1000元. 12月7号正式上班,试用期两个月. 我在三月十五号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批的离职日期是三月十七日),现在公司说业务员在试用期后没有业绩的情况下,只能按最低工资标准算(不算试用期工资算).试用期后的工资是多少公司也没有告诉我们,并且没有人通知我们没业绩工资怎么算? 公司从开张到现在一直没有拿到营业执照,所以我们的社保也没有办?请问我该怎么维权?
有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班的证据吗?(合同/工资单/能证明公司给你发工资的银行存折,其它能证明曾经工作的证据都行),只要有,就在离职60天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你的权益一定会有保障的,最恨这样的公司。 祝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