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在单位丢了,单位有责任吗我的新自行车上班期间放在单位指定地
我的新上班期间放在单位指定地点、并且确定锁好的情况下丢失了。 单位说以前也有丢失现象,但都没有给陪付,因为单位没有什么条款规定职工丢车给陪付。意思是自认倒霉。单位的保安是新换的,他们的工作也有失误,即使扣保安的钱也不能给我。 我想问问:在这种情况下,单位的做法对吗?
现在常见的就是,单位不收管理费,它就不赔的了.这个,其实在法理上是不对的.一个人在某单位工作,单位就应负有了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的责任,因为没有单位的用人,就没有后面发生的任何事情,事故的源头在使用方,另外员工的车子放在那里是单位指定,由不得个人选择安全地点停放,这样作为用人方,要想员工安心积极地工作,就应该对员工单车财产提供保护,正如现在人们驾四轮车到酒店吃饭,酒店都能提供免费的汽车保管,其三,单位设了保安,保安是干啥子的?他工资是谁付的?保安的工资看是老板出的,其实归根到底也是公司里的全体劳动者创造的,也就是由全体来劳动的员工花钱请的保安,这样我们看,只要员工是进单位劳动,就对公司的利润有贡献,这样员工不就已经付了管理费了吗? 从前面三点看就可以知道,一个有保安的单位内丢了车,单位是有责任的. 可悲的是现在有很多高管,还有社会意识,对什么保护人权以人为本的深刻,法治处理各种关系还是很淡漠的,动不动就权大于法,以无赖嘴脸来逃避自己应负的责任,叫小百姓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