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灯管怎么处理,有回收利用的吗?
国内荧光灯回收利用及处理处置现状 我国1995年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随后又颁布并实施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形成了我国危险固体废物管理依据,此后还针对照明产品推广开展了“绿色照明工程”等专项活动。 依据《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全国规划建设功能齐全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31个,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282万吨/年。企业新改扩建350万吨/年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处理能力,全部处理当年产生的危险废物,并逐步消化历年贮存的危险废物。对于作为“危险固体废物”的废旧荧光灯主要采用与废电池、废甚至医疗垃圾等“危险固体废物”混合焚烧处理,主要原因是废旧荧光管收集数量不能满足单独处理要求。 1999年8月,宜兴市和桥镇的宜兴市苏南固废处理综合利用厂建成了江苏省首座含汞灯管处理装置,同时配套建成了废水和废气净化系统,可年处理1500吨含汞灯管。破碎后的废旧灯管经过两道工序脱汞和两级漂洗,金属汞和硫酸汞被全部回收利用,清洗后的玻璃也变成再加工的原料。酸洗和漂洗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但是目前,在政府的支持和干预下,每年含汞灯管的集中处理量仍不足500吨,仅为处理能力的1/3,企业效益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