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清华大学的保送生与自主招生的具体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案
报送生 一.招生对象: 凡具备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在科技创新、文学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在外语方面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能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英语和日语专业;综合素质突出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国防生和定向生。 二.招生程序: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 报名方式:本届保送生申请等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对个别无法上网的同学可以采取书面报名)。希望有条件的同学,尽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以便及时快捷的查询和了解自己相关的申请进度和认定结果等。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2.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正式推荐,根据我校招收保送生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的有关格式和程序等由招办预先在网上公布,内容包括:申请表格、推荐信、原始成绩单、个人陈述、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等。各中学确定的保送生推荐人选请各中学在本校公示。 3. 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后,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以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参 校组织的“清华大学2006年保送生暨自主招生冬令营活动”。初选的标准主要综合考虑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多项获奖、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毕业中学每年为我校输送的人才等情况。 4. 我校通过举办“清华大学2006年保送生暨自主招生冬令营活动”,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理科考生:数学、英语、物理;文科考生:语文、数学、英语)和专家面试。清华大学将统筹考虑各种测试的成绩及学生的专业志愿,确定保送生人选和录取专业。录取结果将即时公布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供学生本人查询,并尽快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5. 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如果体检和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 三.监督机制 1. 为使保送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保送生认定结果,须经招办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2. 审批通过的保送生认定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如无异议,清华大学招办将此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3.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申请或推荐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四.本实施方案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主招生 一.指导思想 1. 通过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拔部分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较好的优秀人才。 2. 大学自主招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经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并由我校考核测试后,可认定为“自主招生”人选。 1. 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者。 2. 在科技创新、文学等方面具有突出特长者。 3. 在外语方面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能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英语和日语专业者。 4. 综合素质突出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国防生和定向生者。 三.招生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教授组对自主招生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特长及爱好、社会活动、个人陈述、推荐材料等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选拔出一定的优秀考生参加自主招生冬令营复试活动。 我校通过举办自主招生冬令营活动,对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和专家面试,其中理工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和英语,文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报考英语和日语专业的考生,需要增加外语口语面试。报考国防生和定向生的考生,需要增加专业面试。 四.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学生在冬令营中的测试成绩,确定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和考生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的优惠政策。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如果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时,即予以录取。成绩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享有更加优惠的录取政策。 2.第一志愿报考英语和日语专业的学生,根据冬令营的测试成绩,单独排队认定。 3.第一志愿报考国防生和定向生的学生,根据生源情况和冬令营测试成绩,决定认定结果。 五.监督机制 1.为保证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经招办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入选考生名单须向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本实施方案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