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急!急!急!我因为不适应新调换的工作,故工作单位让
我因为不适应新调换的工作,故工作单位让我辞职,我本也想辞职,便找到部门经理要求辞职,他也同意并在我的辞职报告上签字。因为没有提前30天通知门,所以现在人事经理要求我再待一个月。可是原部门已经不让我回去,我也不想再回去。现在是上班原部门不要,辞职人事又不批,一直在家休息,不知道这算不算矿工?我想问问我该怎么办?或者向哪个行政部门反映这个问题?
因不适应工作,如果单位辞退你,你可以得到补偿的。但这话已经晚了,因为你自己已经提出辞职了,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没有补偿。 员工提出辞职是得提前三十天提出,让你待一个月是对的。 可是,你上班去了,单位不安排给你工作,是他们的责任,他们得给你工资,;如果是单位让你回家休息,你当时应问准了给不给工资?如果是你自己自作主张“一直在家休息”,无论算不算旷工,你这工资要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