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购房合同的是房主的委托人,有问题吗?我通过中介想买一套二手房,
我通过中介想买一套二手房,可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来的人并不是房主,而是房主的委托人,其声称房主已经,此房是房主委托他出售的,他与房主是亲戚.请问: 1.这种情况下的交易合乎法律吗?有没有问题? 2.他是否要出示和房主签定的委托书?此委托书要经过怎样的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如公证)? 3.我还需要向他索取什么证明文件? 4.房主要否也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可他人在国外)? 4.在此次买卖中我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合法。 (2)要出示他与房主在公正处办理的全权委托合同。 (3)除了房屋证件外,最重要的就是那份公正书了。 (4)如果办理了委托公正,房主是不用到场签字的。 这类型的交易方式,大部分是中介自己在抄房。卖主想卖房,中介觉得便宜,自己出资购买,但又想避免二次过户,多交税钱,和卖主在公正处办理全权委托后,房屋就掌控在手上了,找到买主后可以赚点差价了。 (5)1.产权过户。产权过户,是二手房交易最基础的一部分,也就是拿到房本了。 2.房屋腾空。很多 二手房交易时,房主的房子都不是空的,在交易时,购买者应在合同中写明“要求房主在产权过户之前将房子腾空,否则将由购房人自行处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在二手房实际交易过程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例,房主口头答应购房人在产权过户前将房屋腾空,购房人也没太在意,等产权过户后,房主以种种理由搪塞,迟迟不腾房,购房人干着急也没办法。   3.费用结清。二手房交易时涉及到水、电、气、暖等费用及费、物业费的结清问题,现实交易中出现过业主费用没结清,产权过户后由购房人,也就是新的产权人不得不承担费用支付的案例。   4.户口迁出。这个问题是购买二手房的人最不注意的一个环节,现实交易中也出现过原房主户口不迁出,购房人户口迁不进来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