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主体的法人指的是什么?
法人 分 行政法人、事业法人和企业法人。 通俗地讲,法人必须具备: 1.依法成立——即是说成立要有法律依据。以企业法人(比如公司)为例,它必须取得营业执照。 2.有存在的场所(比如厂房、门店、办公地点),有自有资金(企业法人)或能独立支配的拨款(行政、事业法人)。 3.有自主生产经营权,自主用人,自主处理资产的权利(企业法人),或行政管理执法权(行政事业法人)。 4.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比如买卖、借贷、诉讼...) 说白了,法人就是为了和“自然人”相区别面提出来的法学概念。 在行政法人(比如市政府)中,市长是法人代表;在事业法人(比如大学)中,校长是法人代表;在企业法人(比如公司)中,董事长是法人代表。 把法人代表直接叫成法人是错误的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