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双倍工资怎么算我是2
我是2010年10月12日到一家公司做业务,试用期两个月,过了试用期老板业也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当时约定试用期基本工资800,过了试用期1000。可过了试用期老板也没给涨工资,公司的业务很难做,提成的点也很低,根本维持不了我的。我准备这个月干完就辞职,那位专业人士帮我分析如果我辞职能否问单位要双倍工资赔偿,能拿到多少?我在的这个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是一千多,可我的还不到,公司用不用补偿我低于最低工资的那部分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你的描述,公司应支付你双倍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自2010年11月13日到你辞职那天的双倍工资。 如果你每个月的工资低于你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应补发相对的差额。你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妥,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先前提是要有证据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你可以在你未辞职这段时间收集你的工资发放凭证、上班的考勤记录、工作证,还有之前你谈过的客户的合同等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然后在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时可以向劳动部门举证,并按最低工资标准赔偿双倍工资。 关于双倍工资如何举证及计算方法,以及最低工资标准限制你可以在百度搜北京劳动争议咨询中心进他们网站详细查阅,有最新的劳动法和实际案例分析,不懂还可以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