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退社保必要的"离职证明",原公司一直拖延怎办?我在原公司任
我在原公司任职两年于9月份辞职,11月20号正式离开原公司.公司曾出通告规定:任何员工离职不能上领取本月的工资,要10天后才能领取.由于我要暂时离开深圳一段很长的时间.所以我在临走前写下一式两份的委托书,让好朋友(至今还在此公司任职的)代领余下工资和退保必要的"离职证明",并在委托书上写明"从委托之日起10天内完成"而公司负责人也同意收下其中一份委托书. 可是直至今此事还未全办妥.11月31号当天朋友代我领了11月份的工资,钱也到我账上了.麻烦的是"离职证明"一直没拿到.经朋友或我多次跟此
开什么离职证明阿,这东西并不是以后各种手续所需要的 你需要的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证明书”,这个一式四份,分别为个人、单位、劳动部门、本人档案,而且这个是需要通过劳动部门鉴证的,具有法律效用。 另外,我不明白你怎么能退保,你加入的不是社会保险吗?社会保险是不允许退的,如果你的工作发生了变化,不管是在当地还是到了外地,社会保险是可以办理转移的。 如果你自己中断了社会保险,那么你到了退休的年龄,你就不能够享受到退休金了。 所以,不管办什么样的手续,一定要走正式的手续,只要手续合法,就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单位如果不给办理,可以到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如有疑问,可发消息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