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offer后企业又反悔怎么办?过年前找工作找了一家很好的外资
过年前找了一家很好的外资。对方催促在20天内入职,并很快发了offer过来指定报到时间。过年后上班我就提了辞职,却收到那个外资企业的电话说推迟报到下个月。但说不出具体日期以及合理的解释,也不肯再发offer。追问理由时,对方HR含糊其辞,找借口百般推托。 请问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办?
我觉就你的具体情况说没有必要讨论offer的法律效力问题。 如果你还钟情于这家外企,并想接受其要请,就维持现状,等到下个月。因为从时间上也没差多少,你过完年向公司提交的辞呈,应该在公司还做上一个月,才能走,然后是公司应该在十五天内给你办离职手续,这样,总共约为四十五天,这与外企的“下一个月”,还很难说那个在前呢。你算算,是不是这样啊。 如果你就此offer的效力问题与外企争议,你就可能去不成该外企了。 如果对这外企失去了信任和好感,那就不用理他了,与公司领导讲一下,撤回辞呈,继续在公司工作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