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帮我分清这些机械工种吗?谢谢!!!请问:1、行车工、天车工、
请问: 1、工、天车工、吊车工,是不是都不同呀,它们的操作证都是分开的吗,能说明一下吗? 2、吊车司机和吊车工是不是一个意思呀?有学吊车的学校吗,怎么没有招吊车司机的呀!!
1. 行车工和天车工是一回事情,都是桥式起重机的操作司机。吊车工与行车工和天车工就不相同了,吊车工是吊车的操作司机。吊车都是有其重臂的起重机械。 2. 吊车工就是吊车司机。有吊车工培训的地方,只是比较少而已。你可以到当地技能鉴定机构咨询。 下面附件可以说明上面的问题,你看了就知道了。 附: 行车工(天车工)安全规程2007年03月25日 星期日 12:42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9. 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2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吊车工须正式培养训练,考试合格、并持有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工作。未经专门培训,未取得安全操作证者,不得单独操作起重设备。    2 开车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各运转部位、电气部份、防护保险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吊车工必须听从地面指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    4 工作中控制器的使用应逐档升级和减速,不得用倒车代替制动器、限位开关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5 运行中应将吊物走在安全通道上,遇有人时提前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的底部与地面不得超过1.5M。    6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工作中应精神集中,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柄,以便随时停车。    7 运行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重物未放下时不得离开吊车。如遇电压下降,应将吊物放下,停止运行。    8 两台吊车起吊同一物件,要绝对服从指挥,做到步调一致。    9 同轨道两台吊车相距应在3M以上,防止撞车。    10 吊车运行时,不得有其他人在吊车上停留,吊车在工作中禁止任何人上下吊车。    11 吊车工禁止在轨道上行走或爬行。    12 吊车在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应设置围栏或专人安全值班,禁止其他人通行。    13 吊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3.1 超负荷、超高不吊。 ...... 广州叉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 广州叉车驾驶员培训中心主营叉车司机、吊车工培训,本校制定严格的廉教制度,严禁教练员收受学员小费,不准与学员共同就餐或一起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同时也欢迎广大学员配合本校共同监督,做好本校廉教工作。 联系电话:021-54994417 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11楼11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