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什么意思
具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是什么意思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诚心为你回答问题,记得给好评哦,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