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的有哪些致癌作用?
的有哪些致癌作用?
  放射线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治疗癌症但也可以诱发癌症。放射致癌是放射治疗最复杂的远期毒性,也是该领域最重要的研究内容之一。   对职业性、事故性、医疗照射和核爆炸存活者等人员的流行病学研究显示,放射线有致癌作用,潜伏期很长,第二原发癌一般在照射后5~10年甚至更长时间出现。贝美森药房提示青少年胸部受到照射后30年,与普通人群相比,其肺癌相对危险为2~3。女性胸部受照射后乳腺癌相对危险为5~17,30年后累积发生率为17%。膈肌以上受照射的患者,第二原发癌的实际发生率为每年1%,相对危险为2~8。乳腺癌术后放疗也有诱发胸壁软组织肉瘤的报告。此外,放射治疗还能诱发全身性肿瘤如白血病、恶性淋巴瘤,这类放疗的照射剂量小,但照射体积大,甚至为全身照射。   关于放射诱发癌症,在临床研究中也存在很多困惑。一方面,放射致癌潜伏期很长,如甲状腺癌为15年、肉瘤10~20年、皮肤癌25年。在这么长的潜伏期内,多种致病因素和机体的抑癌机制均在不断变化,很难区分放射诱发癌症和自发癌症。另一方面,放射线是弱致癌因素,其质和量差别很大,患者在长时间内也同时接触其他致癌因素如化疗药物、烟草致癌物质等,因此很难从方法学上设计随机、对照、前瞻性的研究。不过,这些都不能阻碍人们对这一放射现象继续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