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公布的"三聚氢氨"限值是多少?
目前,公布的"三聚氢氨"限值是多少?
10月8日,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公布了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规定: 1、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2、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3、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责任。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提出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有助于追溯三聚氰胺源头,分清人为还是客观环境。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在当日特别强调,这一限量值不是一个保护健康的标准,而是用于监管非法添加三聚氰胺。“保护婴幼儿和成人的健康是首要目的,但还要考虑三聚氰胺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的问题。”陈君石说,“如果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含量超过1mg/kg的话,我们有理由认为是掺假行为,假如低于这个值,就有可能是环境当中有的。” 目前,三聚氰胺在食品“安全”意义上的限量值或标准问题,对于我国卫生等部门来说,似乎还是一个难解课题。但是不管如何,既然政府部门公布了限量,那么问题也有望逐步得到处理了。这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哦。 早在9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刊登《2008年食物内有害物质(修订)规例》,禁止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中使用三聚氰胺,条例即时生效。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三聚氰胺不用于处理任何食物。特区政府建议,考虑到在某种程度上,食物处理过程中三聚氰胺的飘移影响及环境污染,奶类以及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孕妇及供哺乳女性食用的食物中,三聚氰胺最高浓度不得多于每公斤含1毫克,而其他食物可容许的最高浓度不得多于每公斤含2.5毫克。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周一岳说,特区政府已参考欧盟和美国的安全标准,建议含量是摄入三聚氰胺的安全水平,较欧美的标准更严谨。根据修订后的法例规定,任何人如果输入、托付、交付、制造或售卖食物供人食用,而该等食物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订明的最高浓度,即属犯罪。违例者最高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6个月。 卫生部的公布虽然迟是迟了一点,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问题出在国内不少国有企业里边,而我们大陆要比香港一个小地方难管理得多,总得慢一点、妥善一些来处理。首先,政府部门要按照出了问题以后,经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一番调查取证,查清楚事情来龙去脉。其次,采取应急预案和措施,把发生毒奶粉范围、对象搞清楚以后,该抓的抓掉,该整顿的整顿好、清理好,比较干净了,然后再针对事件,进一步谨慎、周密地研究制定好对策措施,才能更好的解决发生的毒奶粉事件,确保广大民众生命财产不受损失。这样的处理问题,也是比较积极、稳妥的吧。 所以,这真的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哦。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经过进一步的治理,毒奶粉事件终究会得到有效的处理的。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