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的纠纷,请您快来帮帮我!!!!!!!!我买一套期房,打算
我买一套期房,打算办理公积金贷款11万,但在房屋没结顶的情况下,开发商就让我办了,但后来我才知道要房屋结顶后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于是我提出要终止贷款,经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员,房产商我们三方协商,房产商拿出11万帮我们办提前还款,然后公积金和房产商都口头承诺(没有书面承诺)等房屋结顶后,可再帮我们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当房屋结顶后,我们要求办理贷款时,他们又说不能用公积金了,我们是坚决不同意的,我们只要公积金贷款,但我们合同上写的是"银行按揭",请问:1.他们有权强迫我们办理贷款吗? 2.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可
你们现在来看形成了两个合同,一个是实际签的合同(是按揭贷款的),一个是口头约定的用公积金的合同,事实上是这个口头约定的用公积金的合同改变了原来的合同的部分条款,而成为原来的那个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举证得力,应当是有效的。开发商不让用公积金,应当是一种违约。 但能不能以此为由退房还得看合同的约定,结合合同法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综合确定。我觉得不让用以不让用公积金为由要求退房的理由难以得到支持。如果法院判定你可以用公积金,你就不用退房了。如果法院不支持你,那你还有什么理由来退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