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该不该承担责任?我刚在11月份委托中介卖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声
我刚在11月份委托中介卖了一套,合同声明我是净拿房价的,所有过户及中介费都是对方承担。委托时关于土地性质的问题,因为我是首次卖房,搞不懂出让,房改及划拨的区别,所以就把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放在中介审核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上都注明是房改的)在交出房产证一个星期后,中介给对方算出过户的大致费用后,对方来签约预付了10万元首付,其余房款准备在土地证过户后办理按揭付清。可是在审核土地证时国土局说本房还有部分是属于划拨的,还需交纳3万多元的出让金。莫名多出这样一笔钱,对方不乐意了,不想交这笔钱,当然,我也不乐意交这笔钱
什么“出了这样的事中介该承担责任吗?”不是谁惹出了这事,而是这事是已经存在的客观事实,只是你自己不知道而已。中介和买方都没有过错,相反是被愚弄了一把。谁愿意买土地使用权不完整的房子?除非你把房价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