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本市统计机构的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统计调查计划,部署和检查本市的统计工作; (二)组织地方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本市的统计资料; (三)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依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国民经济核算; (四)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 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三)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