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纠纷我家屋后是1982年村上分的搽树山已用至今,可是去年
我家屋后是1982年村上分的搽树山已用至今,可是去年九月村上同一组村民突然声称这搽树山我要了。。。他找了几个帮工强行摘搽籽可亲两人因年龄大了,而我们做儿女的打工在外没在家,所以去年的搽籽几乎被他摘完了,我很着急,我想问该从哪里开始解决???
1、你家的山虽然是1982年分到户的,但是全国各地从1997年起大都开始了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虽然各地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可能不同,但现在已经基本完成,土地延包中,对以前的承包合同如果会集体没有作调整,一般都是按原承包状况只是将承包时间延长到30年:这也就是你所说的土地承包30年不变、也是你说“村里所有土地承包都没变动”的原因。我想你家的情况也是如此,而不是像北方狼兄所说的“法不溯及既往”。而且,延包合同一般当地镇级农经站、当地县级档案馆都各存了一份。 2、你可以让家人找找你家的延包合同,如果没有,可以到农经站或是档案馆去看看,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找村委会:让村委会出证明、或是以合同证明茶山属于你家所承包、你家对承包地有合法的使用权、收益权。找合同的目的就是起诉时作为证据。 3、既然已经起诉,现在应做的是: (1)找到延包合同,或是让村委会出证明,再加上“村上有很多人写了证明按了手印“,以此来证明茶山是你家承包 地。 (2)尽快测算出你家茶籽被摘的数量,按一般质量和市价折算出全部损失数额,以便在起诉时索赔。 (3)如果那些人仍霸着你家的茶山不让你家人种:在诉讼请求中不仅要提出赔偿损失、还要提出返还承包地。 (4)解决时,最好先请村委会调解,如果他们能让出茶山、并赔偿你家的损失就行了,实在不行再上法院起诉:因为起诉的话,时间长、还必须有充足的证据,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充分,有理也会败诉的。 补充回答: 1、解决这事的关键就是承包或是延包合同:有了合同就可以确权、就可以主张权利,没有合同就什么都不好说。 2、事情不好办,怎么会有“既快、又明朗、又有力度”的办法?先去问村干部、镇干部,是否有延包合同:如有去查。如果没有:让村里出证明、要人作证证明这茶山是你家的,然后到法院起诉。 3、对于这种不讲理的人,如果你还“出于考虑”不上法庭,就只能自己忍受欺凌、自己承担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