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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网 那里的论文很多,质量又高。如: 从台谏制度的运作看宋代的人治 引言 法治固然需要有完备的法制,能做到事事有法可依,但纵观中华数千年史,更重要的还是对任何权力能够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这才是秉公执法的根本保证。因为书面规定的法制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人可以制订法制,也可以破坏法制,钻法制的空子。就以天水一朝而论,经过历代的编纂,法制的书面规定是十分详密的,所谓“事为之防,曲为之制”,①任何政务大致上都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例可援,然而只要稍稍有点历史常识,谁都不会承认宋朝是个法治时代,其书面规定与实施、运作之间,无疑存在着极大的弹性和伸缩余地。 中国古代政治,特别从秦汉以来,总的说来,是向着加强君主专制的方向和轨道演变的。但决不是说,皇帝的权力就总是不受任何制约。无论是古人政治经验的积累,还是儒家思想,都相当强调今人所谓的监察权,其中心设计,一是对皇帝谏诤,二是对百官纠劾。“谏官掌献替,以正人主;御史掌纠察,以绳百僚”。②宋朝的御史和谏官合称台谏,在 ①《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17太平兴国元年十月乙卯。 ②《山堂群书考索》续集卷36《台谏·谏官御史其职各略》。 1 当时的政治生活中无疑起着重要作用。关于宋朝的台谏,已有不少论著,特别是贾玉英先生著有《宋代监察制度》,作了相当详细的论述。本文只拟从台谏制度的实际运作的角度,对宋朝的人治作一些分析。 宋朝台谏政治之特点 中国古代的台谏政治,特别是宋朝的台谏政治,某种意义上可说是专制政治下的一种巧妙的法制设计,是否可作如下的几点归纳: 第一,众所知,“中国专制主义皇权理论是由先秦的法家奠定,并经过汉儒的缘饰而形成的”。“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皇权的理论是韩非的君主独裁加上董仲舒的天人合一”。①皇帝神圣和独裁既是基本原则,照理说,代表皇帝“绳百僚”的法制尚有存在的必要,而“正人主”的法制就无从说起。但是,由于儒法学说的杂揉,按《尚书·说命上》之说,“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谏诤和纠察制度就有设立的必要。据上述政治伦理,皇帝和大臣决非是天生的圣聪和神明,一贯正确,不能有权就是有理,权位高就是有理。唯有“从谏”,方能达到“圣”的境界。这又与先秦法家强调君主一人奋私智而独断的主张相凿枘。由此可见,秦汉以降的儒家思想,往往包含着自相矛盾的因素,但又决不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式的绝对排斥,而在於收到相反相成之效的一种平衡式的互补。今人所谓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其实正是设置台谏官的理论依据。 第二,古代儒法两家都是强调建立贵贱尊卑分明的等级秩序。自秦汉以来的历朝,自然都是等级观念深固,等级制度森严。但是,台谏制度的建立,却是按照另一种思路,就是从制度上保证小官谏诤皇帝,弹劾大官。依北宋元时和南宋的官品令,侍御史是从六品,殿中侍御史和左、右司谏是正七品,左、右正言和监察御史是从七品。②他们官品虽低,却可明人不做暗事,“明目张胆”地弹击高官,批评皇帝。凡是弹奏某个大官,按例必须将奏疏的“副本”递送此人,③决不是当一个偷偷摸摸的举报者。用一个不恰当的比喻,一个司局级的干部,甚至还不够司局级,却可公开批评国家领导人。这又不能不说是在专制体制下的某种平等和民主精神。此种制度其实是上引《尚书》之说在法制上的贯彻,而与贵贱尊卑的秩序相悖,实际上也是相反相成的互补。国家专门出俸禄养一批官员,不管实际行政事务,而饱食终日,只是对时政以至皇帝、百官的私生活百般挑剔,横挑鼻子竖挑眼,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相当巧妙的政治设计。 第三,允许“风闻言事”。④王安石说:“许风闻言事者,不问其言所从来,又不责言之必实。若他人言不实,即得诬告及上书诈不实之罪。谏官、御史则虽失实,亦不加罪, ①周良霄先生《皇帝与皇权》第292-301页。 ②《职官分纪》卷6,卷14,《宋史》卷168《职官志》。 ③《老学庵笔记》卷8。 ④关于风闻言事的研究,可参见贾玉英先生《宋代监察制度》第111-112页。 2 此是许风闻言事。”①事实证明,特别是许多埋藏很深的腐败问题,是很难揭发的。如果以揭发不实处以诬告、诬蔑等罪,就等于杜绝了谏诤和纠劾之路,必须允许所论的人和事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而实行言者无罪。这无疑是古代监察制度的一条可贵的经验,时至今日,仍不失其借鉴意义。 第四,在君主专制的条件下,敢于直言是极其不易的。《荀子·臣道篇》说:“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谓之谏;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他是将诤作为更高一级的谏,即犯死直谏。《韩非子·说难》将谏诤比喻为触犯龙的逆鳞,而有杀生之祸。唐太宗也说:“人臣欲谏,辄惧死亡之祸,与夫赴鼎镬,冒白刃,亦何异哉?故忠贞之臣,非不欲竭诚,竭诚者,乃是极难。”②在古代的历史条件下,“文死谏,武死战”,③确是可以作为文武官员的最高道德标准。宋太祖立下秘密誓约,“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誓不诛大臣、言官”,“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④证明这个开国皇帝确有政治远见,其誓约无疑是保证言路畅通和监察权实施的重大措施,体现了专制时代难能可贵的宽容政治。与其他朝代相比,宋朝强调优礼士大夫,台谏官的谏诤和纠劾条件在不少场合是比较宽松的,他们受到宋太祖誓约的保护,最重的处罚不过是流放岭南。这是宋朝台谏政治比其他朝代发达的一个重要条件。苏轼说: “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争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 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⑤ 尽管宋太祖的誓约在北宋时并未公开,但已经造成了无须“文死谏”的宽松条件,导致宋朝台谏政治的发达,确是前朝后代所无的。 第五,宋人时或强调,“天下者”,“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多少有一种士大夫与天子共天下的民主精神。⑥ 第六,宋朝台谏合一,两类官员的职责互相渗透,其实已无分工,御史可以谏诤,谏官也可以纠劾,这也是一大特点。 古代的台谏政治不能不与士人的名节密切相关。按照儒家理论,凡是合格的台谏官, ①《长编》卷210熙宁三年四月壬午。 ②《贞观政要》卷2《论求谏第四》。 ③《红楼梦》第36回贾宝玉语,参见牧惠先生《也来拍拍打打》第196页《论“文死谏”》。 ④《避暑漫抄》引《秘史》,《松隐文集》卷26《进前十事札子》。 ⑤《东坡奏议》卷1《上皇帝书》。 ⑥《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20绍兴八年十二月癸酉,参见《宋史研究论文集》1999年程民生《论宋代士大夫政治对皇权的限制》。 3 他们为维护皇朝的长治久安,决不能只看君主和大臣的脸色行事,而必须能痛陈时弊,其谏诤和弹劾不应是不痛不痒,而应是专戳君主和大臣的痛处。然而这个问题单纯从制度上却是根本无法保证的,全在于担任台谏官者的素质。 从另一个角度看,台谏政治也不能不与皇权、相权等因素相关。自秦汉以降,皇权和相权大致是中央集权帝国最重要的两项权力,两种权力互有消长,需作具体分析,难以一概而论,但总的趋势无疑是皇权愈来愈膨胀。宋朝官制的设计,今人可以概括出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皇帝集权,臣僚分权,中央集权,地方分权。主持中央军国大计是宰相和执政,合称宰执,执政包括参知政事等副相,主持军务的枢密院长贰。两名以上的宰相之间,宰相与副相,宰相与枢密院长贰之间,从制度上说,是互相分权和牵制的。在他们之外,台谏权也成为皇权用以压制宰执权的一个重要因素,所谓“君为元首也,大臣股肱也,谏臣耳目也”。①“台谏者,天子耳目之臣”,②从制度上说,又是用於监视宰执的。考察宋朝台谏制度的实际运作,事实上就离不开台谏官的个人品质和皇权、宰执权等纵横交错的两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