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女教师伸张正义,惩罚骗子!一个女中学教师02年3月怀揣12
一个女中学教师02年3月怀揣12万动迁款去买二手房,一中介公司的人以本公司的名义与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该房从来不是该公司的)并收了8千定金和5.5万预付款,但到预定的5月底其交不出房,改说另一处有本单位的"存量房"15万可售,不用再签协议可于7月先住进去后等候办相关手续,9月又收了1万说是“增加定金”,10月中旬又想收4万未果因被发现其门市部已撤且似乎早就办了护照,女教师12月找人告到其公司被告知已与其解除挂靠关系且从不知有该两套房,后又说已与其联系过其说其自己会解决好,让女教师在本单位办好公积金查询证明
民事上可以追究公司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上有公司章,且有证人——关键是证据, 刑事上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个人的诈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