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婚姻是否有效?彩礼能退还吗?对方反诉有效吗?我有一个男亲戚,
我有一个男亲戚,典礼结婚不到一个月女方就以男方有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为由单方面提出分手,拒绝与男方一起去做医学检查并外出打工,典礼前后女方一直拒领结婚证并索要了巨额彩礼。经权威医院专家的诊断男方并无生理缺陷,男方告知女方并多次请求女方回家或退还彩礼均被女方拒绝,男方遂诉至法院。根据调查,事后男方发现女方可能在外地以打工为由从事卖淫等违法活动,并查出一年前也曾以结婚为由收某男子彩礼并与其同居后也以对方有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为由提出分手,事实上该男子并无生理缺陷疾病且婚后已有子女。 请问: 1、女方婚
1、女方婚前也曾与我的男亲戚有过同居事实,现女方以男方有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为由单方面提出分手拒退彩礼是否属于婚姻诈骗?这种婚姻是否有效? :如果经查证男方无生理缺陷,而女方确实有利用婚姻缡钱财的嫌疑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典礼前后女方一直拒领结婚证,说明他们没有依法进行结婚登记,没有婚姻关系,也不可能是有效。 2、因彩礼分多次给女孩及其父母(有媒人为证),起诉时女孩与其父母是否为共被告?彩礼能退还吗?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3、起诉后,男方质问女孩婚前也曾与我的男亲戚有过同居事实,为何在典礼前不提出男方有生理缺陷并要求检查;女孩狡辩说她与男亲戚同居次数少并少不更事不懂得男女之事才未能发现男亲戚有生理缺陷。这种说法成立吗? :这不是质问和狡辩的问题。真正的法庭不是电视剧,不存在为个情节。双方当事人都必须用证据说事。 4、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之规定推定可知,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请问各位专家: 如何判断“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如果进行医学鉴定会鉴定哪些项目???????法律可有明确规定? :这是个专业问题,由法院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验证,项目不是这里说的事。 5、现在女方提出要男方做医学鉴定,如果因女方搞暗箱操作最后结果不利于男方,女方声称将提出反诉,要求男方赔偿损失。反诉会成立吗? :那鉴定是法院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是的,反诉只能反诉本案的原告不能反诉案外人,何况是司法机关。反诉不成立,但可申请重新鉴定。 6、如果男方掌握女孩从事卖淫且曾以结婚为由收某男子彩礼并与其同居后也以对方有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为由提出分手拒退彩礼的事实证据,此案的性质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女孩是否属于经济诈骗?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事实成立女方将变成刑事案,由检察院对女方提起公诉,男主可以同时附带民事案请求同时女方赔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