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指采用一定的方式,对已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实行归类、整理或编纂,使之集中起来作有系统的排列的活动。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法律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 (一)法律清理 法律清理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予以审查、整理,重新确认其法律效力的活动。清理的结果 ,包括命令废止、责成修改、默示或明示其延长法律效力,由立法机关确认并公布后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律汇编 法律汇编,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它组织将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其颁布的年代顺序或其内容的性质汇编成册的活动。法律汇编具有系统化的特点,但不改变法律的内容,不是一种立法活动。 (三)法律编纂 法律编纂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将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所有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清理和修改,创制新的规范,修改不适合的规范,废除过时的规范,从而编制成内容和谐一致、体例完整合理的系统化的新法律或者法典。法律编纂是国家立法机关的专门活动。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的意义在于: ⒈为了便于法律的实施。 ⒉为了维护和促进国家法制的统一,建立一个和谐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⒊有利于国家的立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