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制作一个googlesketchup的视频教程,但是不知道制?
我想制作一个google sketchup的视频教程,但是不知道制作的视频教程是否侵权? 是否需要软件作者(google)同意?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请懂法律的朋友指教!
首先 明确你的概念(录制) 第五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二)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   (三)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   (四)录音制作者,是指录音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五)录像制作者,是指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   (六)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可见,你的录制,并不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法中的录制只是对 音乐,录相这些 其次 对于软件作品<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二)文档,是指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等,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三)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这里你唯一可能侵权的就是复制行为了。但我个人认为,你的使用属于对界面等的介绍,不是对“软件”的制作。 所以只要你做到正确的权力声明的话。不回侵权。 你的录制就是利用 “屏幕录制专家”等类是软件制作吗? 这些你同样有著作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