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问题我2001年收到一份生效判决书,判被告要赔偿我六万元
我2001年收到一份生效判决,判被告要赔偿我六万元,但他至今未赔我一分钱。我应该如何追回赔款呢?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吗?过了执行期了吗?
2001年收到的判决判决书,适用当时的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序。即,如果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是公民的,或一方是企业法人的,要在判决书生效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双方都是企业法人的,则是在判决书生效后半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 其实,我说以上面那一堆,都没的意义了。因为无论什么情况,你现在都无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遗憾,早已过执行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