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贝勒和贝子有何区别?
贝勒 中国清代贵族爵位名。全称多罗贝勒。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确立八旗制度,以子侄为各旗旗主,统称为八和硕贝勒 。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建号后金,命次子代善为大贝勒 、侄阿敏为二贝勒 、五子莽古尔泰为三贝勒、八子皇为四贝勒,共同听政,其地位尊于其他贝勒。史称四大贝勒。天命十一年(1626)皇太极即位后,废除四大贝勒共理政务的旧制,建立贵族封爵制度。以后,逐渐形成12级封爵制。贝勒在亲王、郡王之下,其名号依次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太宗崇德年以前的贝勒,实即后来的亲王。受封者皆为宗室、觉罗及其他八旗贵族。有世袭、恩封、功封和考封等获取途径。归附清朝的蒙古贵族亦实行此封爵制,在亲王、郡王下置贝勒爵。 贝子 中国清代贵族爵位名。满语,初为贝勒的复数。在早期满族社会中 ,贝子意为天生贵族 。努尔哈赤 确立八旗制度,以子侄为各旗旗主,称和硕贝勒。贝勒下设贝子,全称为固山贝子,属高级贵族。自皇太极后逐渐实行12级封爵制。贝子在亲王、郡王、贝勒之下。受封贝子者皆为宗室、觉罗及其他八旗贵族 。获取途径有世袭 、恩封 、功封和考封数途。归附于清朝的蒙古贵族亦实行这种封爵制,在王、贝勒下设贝子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