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声明书具有法律效应吗?需要公证不?内容如下:声明书声明人:X
内容如下: 声明书 声明人:XX,男,出生于XXX,现住:XXXX 现住我声明:我与我妻子XX无论何时,何地,因何事离婚,我都自愿放弃我们二人的共同财产,并无任何条件的将女儿抚养至参加工作。 声明人:XX 年月日
内容如下: 声明书 声明人:XX,男,出生于XXX,现住:XXXX 现住我声明:我与我妻子XX无论何时,何地,因何事离婚,我都自愿放弃我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并无任何条件的将女儿抚养至参加工作。 声明人:XX 年月日 ----------------------------- 1、民法上有单方允诺之说,单方允诺是要承担责任的。 2、此份声明中对财产的放弃和对女儿的抚养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处分,具有单方允诺的性质。 3、声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也没有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应当是有效的。 4、只要能够证明这份声明的存在,将来产生分歧时,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不公证也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