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急急急~~在线求解~我在一家私企工作,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做了2个半月的时间,现在出了工伤,刚刚好转,由于种种原因现在想辞职 第一,企业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和协议 第二,也没有给我上任何劳动 1)我看新劳动法规定如果公司不与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公司索要每月双倍的工资补偿,根据第一条我能否找公司索要。 2)公司没有给我上劳动保险,我有权要求公司在我离职后补齐这两个多月的保险吗?公司的理由是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后合格后自然给上,可据我所知有的员工做了1年多也没有任何保险,新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也是根据签订合同的长短时间来规定使用期的,而我
1、“企业没有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和协议”,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 2、社会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做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私企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 以上两条,都是你可以立即与私企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但从你介绍的情况看,公司经理非常的不讲理,跟私企协商处理恐怕难以得到你预期的结果,因此,解除你与私企的劳动关系,且依法得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的方式予以解决,同时要求裁决私企: 1)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2)支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期间的二倍工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3)补交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等。(法律规定为《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 如果私企存在克扣工资行为,可以一并在请求事项中提出。 由于你没讲你出的工伤是什么情况,因此不便作答。但有一点是需要提醒你的,即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就应当被认定为工伤(需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情况),并在伤势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情况,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而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即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30天内,劳动者自己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一切你都清楚并切实进行了吗?希望你能够妥善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