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支付我们临时工的工资是否合法我们是在校大学生,几个同学在一家
我们是在校,几个同学在一家餐饮店做临时工,每天工资30元,上班时间为8:30到20:00期间休息2个小时,老板说大年夜工资为90,期间不休息了。下班后支付我们每个人100元说是奖金。今天我们去结算以前的工资,他便说他给与我们的100元就是大年夜的工资,剩余的10元便是奖金。请问她的做法是否合法?
你们说这100元是奖金,而老板说是奖金,这里不存在是否合法的问题,这叫做争议。 对于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诉讼,由法院判决。但法院的审理是要凭证据的,并且谁主张谁举证,你们向法院起诉,你们就必须向法院提交足以能证明你们的主张成立的证据,没有证据,这官司没法打赢,并且涉及的金额太小,不值得。汲取教训,今后,这类事一定要有书面的协议,交钱领钱要有字据。 你们这是学生假期短期打工,属于雇工性质,不适用劳动法,如果能适用劳动法,则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你们就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