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要多吃动物肝脏吗
过去吃动物肝脏和血主要是为了补血。现在大城市的生猪不能吃肝脏,因为,因为,猪肝和血等内脏中的有害成分如苏丹红等比肉高几十倍。 现在大城市的猪肝和血不能吃,因为,大城市的猪都是经过长途运输来的,猪经过长途颠簸后,处于晕眩状态,所以皮肤表面是不可能红的。 只有农村猪圈里的猪才能看见猪皮肤是红的,这也是生猪健康的标志。同时也成为猪是否健康的验收标准。 要想使长途运输的猪达到“肤红”的健康标准,正常情况下需要饲养1~2周左右,现在的猪贩们使用了一种称作“肤红素”的东西,实际上是一种含有“苏丹红”或其同类的红色脂溶性色素,只要在猪贩到目的地前,给予口服或注射“肤红素”,就可以在1小时左右达到肤红的“健康猪的验收标准”。但是注入的“肤红素”对人是可以致癌的。目前大城市上市的猪几乎100%是这种猪的肉。其特点是骨头断面特别红,腓骨放入盆中,加入水整盆水会很快变成红色。就象红墨水放入水中一样。 所以,这样的生畜肝脏和血是不能吃的!!! 这是普遍现象,特别是要经过运输、按传统经验“生猪皮红、毛亮是健康标准”验收生猪的国营屠宰场,都存在这个问题。由于目前没有苏丹红等色素的快速、价廉、方便的检测方法,也没有限制的标准!就象牛奶没有“三聚氰铵”限制标准一 样!! 经过10多年已经扩展到几乎所有的生畜。现在,大城市附近都有所谓“**生畜场”,专门做这种害人的“勾档”。 问题的关键: 一是有关部门只管对自己有利益项目收费,兴趣大、投入多;没有管真正危害大众的这些没有标准规定的事情。 二是食品标准的制定存在根本性的问题,没有强制规定“凡用于食品的,不允许加入任何没有许可的添加剂”,只是规定了允许加入添加剂的标准。所以,不法商人可以想尽各种方法,绕过规定的项目检查。 三是没有严厉的法律规定来处罚。如果法律规定,“凡是在用于疏菜、生畜、鸡、鱼等食品原料中使用未经许可的的添加剂的,必须承担十万元(最少)至经营金额100倍(最多)的罚款(暂时负担不起罚款的终生从其收入中扣除,只保留其基本生活费用,限制其购房、购车和外出旅游消费),终生禁止从事食品、药品相关行业的工作,同时全国公开公布其照片和身份证号码”。还会有谁敢乱来呢? 四是目前管理水平低、不作为,犯罪成本低收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