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一共制定了哪几部婚姻法,第一部婚姻法是什么时候制定的
中华民国一共制定了哪几部,第一部婚姻法是什么时候制定的
据有关记载,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于1930年12月26日公布,1931年5月5日施行的《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是我国第一部实际施行的婚姻法,对我国现代婚姻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1930年婚姻法的制定与宣传,社会对女子维护自身的合法婚姻权利也越来越宽容,在城市,不少普通的女性都能利用1930年婚姻法维护她们应享有的权利。 对结婚年龄,1930年婚姻法规定,男子十八岁,女子十六岁方可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