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房款时不是甲方在收条上签字有风险不啊房主卖自已的房子,但收款人
- 房主卖自已的房子,但收款人不是房主本人,而是他的打的收条,房主没有委托朋友代收款的书面证明,但过户时都在现场,房主说他朋友已把房款提前给房主了,所以就由他朋友打了收条,钱就都给他朋友吧,这样买方会不会有风险,让房主出一个以下这样的证明有用吗?
“证 明
( )出售本人私有房产,并已收到 ( ) 所代收购房人( ) 支付的全部购房款。
房屋出售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代收房款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可考虑要求出具有关证明。另外,也可以考虑列指定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