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遗嘱这样写有效吗?我丈夫和我是再婚,有一女儿归女方.我们结婚
我丈夫和我是再婚,有一女儿归女方.我们结婚后希望将来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我们自己的孩子,所以想现在就写下遗嘱,以免万一发生意外留下许多后患.但是我又担心我在我丈夫之前死亡,那么属于我丈夫的那部分个人财产他还是可以重立遗嘱分给他和前妻的女儿.所以经过考虑,我想立下一份双方共同遗嘱.现将拟好的文件请大家帮忙参谋一下,看还有什么漏洞吗? <夫妻共同遗嘱> 立遗嘱人:XXX男.家住XXXXXXXX. XXX女.家住XXXXXXX. 双方为法定夫妻.XXX男为二婚且有一女随母亲.与 XXX女结婚后,
1、《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遗嘱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没有“共同遗嘱”。即法律不承认共同遗嘱。 2、遗嘱只能处分公民个人的财产,不能处理他人的财产,而你为“共同遗嘱”实质上是你在处分自己财产的同时也处分了你丈夫的财产,你丈夫在处分他自己的财产的同时也处分了你的遗产为是互为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权利的民事行为是无效行为。 3、你这份存在争议的遗嘱在你身后,必须会、引起孩子们的继承纠纷。你这不是在帮她,而在害她。重复地说一回,建议现在就以赠与的方式把财产直接赠与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