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我家前几年租用他村土地,使用两年后,他村人未经我们同意,
我家前几年租用他村土地,使用两年后,他村人未经我们同意,又占用了土地使用权。后来我们申诉,但是最后失败。现在我想问一下,我们还有起诉成功的可能吗?因为他村以收了我家的使用权费用。我们想要回这些费用,可以吗?
不太清楚你家租用外村土地是干什么用的?你们究竟是承包外村的农用地搞农业项目还是租用外村土地搞非农业建设(比如办企业)?但不管何种情况,你想要打赢这个官司都有难度。 首先假设你家是承包了外村的农用地搞农业项目。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8条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因此,如果你家和该村的承包关系如果没有经过依法表决和批准的程序,那么属于非法行为,根本得不到保护。如果该承包关系是经过该村民主表决同意并报政府批准了的,那么你家完全可以起诉该村,侵犯你家的承包经营权,要求民事赔偿。 然后再假设你家是租用外村土地搞非农业建设(投资建厂等),那么你家将没有任何胜算。按照现行土地管理体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是禁止流转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也就是说你家的行为本身就是一个违法行为,不但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还要受到法律制裁,《土地管理法》第81条就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