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是2000年父母以她的名义买了一套125平米的房子,2?
我一个是2000年父母以她的名义买了一套125平米的房子,2002年结婚了,2009年离婚了,这房子应该怎么算啊?多谢!!!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您所的情况,这套房子如果是结婚前购买且婚后没有共同还银行贷款的(指没有银行贷款)应该是您朋友婚前的个人财产,其配偶在离婚时无权分割.如果婚后共同还贷,其配偶有部分分割的权利. 您问的是这套房子应该怎么算?是指和他的配偶算还是和父母算呢? 如果是和父母算,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人为所有权人,如果他父母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房子是父母购买,房子仍然属于您朋友个人财产,即便父母有证据证明购买的事实,您朋友也可以以赠与财产来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