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四十多天时因为发烧使用了复方安基比林、环丙沙星,10%GS,?
四十多天时因为发烧使用了复方安基比林、环丙沙星,10%GS,利巴韦林、vitc,vitB6,维乐生,谷维素和扑感敏,请问这些药物对胎儿有什么影响?这孩子能要吗?
看看下面的资料你就明白了! 请注意下列几类比较明确对胎儿有害的药物。 激素类药物:据报道,早期应用雌激素的孕妇生下的女孩,在及青春后期,可发生阴道腺癌。雄激素中的睾丸酮可使女性胎儿的外生殖器男性化。在妊娠 14周以前,如果大剂量或持续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如考的松、强的松等),可引起死胎、早产、唇腭裂、无脑儿等畸形。甲状腺激素也有致畸作用。 抗生素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可致先天性耳聋并损害肾脏。。四环素类可导致骨骼发育障碍、小肢畸形、乳齿黄染和牙釉质发育不全、先天性白内障等。红霉素可致胎儿肝脏损伤。氯霉素可使骨髓机能受抑制以及新生儿肺出血。磺胺类特别是长效磺胺,可致新生儿黄疸。 镇静药:眠尔通可致胎儿发育迟缓和先天性心脏病。巴比妥类可致指(趾)短小、鼻孔通联。长期服用冬眠灵可致胎儿视网膜病变。 维生素类:维生素A及叶酸缺乏可致胎儿畸形;但若是孕妇服用过量的维生素 A也可引起胎儿畸形。维生素D过量,可引起胎儿钙质过多,主动脉、肾脏动脉狭窄,主动脉发育不全,智力发育迟缓及高血压。大量维生素K可引起新生儿黄疸。 其他药物:解热镇痛药如阿斯匹林、非那西汀可致胎儿骨骼畸形、神经或肾脏畸形。抗甲状腺药可抑制胎儿甲状腺素的合成而导致死胎或先天性克汀病等。降血糖药如磺脲类药物,可引起流产、死胎、多发性畸形。服用大剂量抗疟药如奎宁能引起胎儿视网膜损害,等等。 假如孕妇因病情需要必须要用这些已明确对胎儿有不良影响的药物,且又处在致畸的敏感期,为了优生,最好先给母亲治病,然后再行人工流产术。